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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09日

何為結婚-結婚相

分類: 結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是規定兩性依法結合的法定條件及結合後男女雙方的權利義務及由此而產生的其他責任及義務。

結婚,法律上稱為婚姻成立。它是指男女雙方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依法確立夫妻關係,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權利、義務及其他責任。

婚姻關係的成立有三個基本的法律特徵。

一、結婚的主體是男女兩性。不是由男女兩性生理差別的結合,便不構成結婚。

二、結婚行為是法律行為。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遵守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規定的結婚登記程序,否則,婚姻關係不產生法律後果,即:不受法律保護的無效婚姻。

三、結婚行為的法律後果是,確立雙方的夫妻關係,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責任、權利、義務。這種已確立的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序,任何單位、個人或夫妻雙方都無權解除夫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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